尼日利亚税务局(NRS)于7月31日发布《虚拟资产税收指南》,并于8月3日正式公开,详细规定了加密货币交易中的税收征收与申报义务。该指南依据《2025年尼日利亚税收法案》和《2025年尼日利亚税收管理法案》制定,要求交易所和P2P市场运营商承担代扣代缴税款的中心职责。
根据指南,平台在对加密货币、证券型代币及符合条件的非同质化代币(NFT)进行应税处置时,必须从交易收益中代扣1%作为预缴所得税。该扣款作为纳税人最终所得税的预付款项,而非单独最终税种。稳定币销售免征此1%代扣要求,但稳定币相关的其他税收义务可能依旧存在,具体取决于交易性质、纳税人身份及是否产生应税收益。
对于质押奖励、挖矿收入、空投及去中心化金融(DeFi)收益,若被归类为应税收入,则可能面临10%的代扣税率。平台和P2P运营者在处理相关支付时须执行代扣操作。此外,法币与代币之间双向转换交易适用1.5%的印花税,由处理交易的平台或市场从接收方虚拟资产中扣除。
尼日利亚不再沿用2023年《财政法案》中单独10%资本利得税模式。根据2025年改革,数字资产处置收益纳入应税收入,适用纳税人对应的税率。一般企业(小型企业除外)适用30%所得税率;小型企业定义为年营业额不超过1亿奈拉且固定资产不超过2.5亿奈拉;个人适用累进税率。应税事件包括出售、交换或转让带来受益所有权变更的资产。以加密货币支付商品或服务时,须按交易当日市场价格估值并计入应税收入。
单纯持有比特币或代币不征税;同一所有者控制的钱包间转账若受益所有权未变,也不征税。其他例外包括:铸造NFT后尚未出售、获得加密抵押贷款、质押代币尚未产生奖励等。
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必须进行税务登记,并保存交易记录(包括获取日期、成本、处置价值、费用及对手方信息),至少保留七年。平台须将客户活动与税务识别号(TIN)及国民识别号(NIN)关联,并报告大额或可疑交易。P2P市场运营商同样被纳入监管范围,以弥补买卖双方通过撮合平台交易时的税收漏洞。
该税收框架是尼日利亚更广泛加密监管体系的一部分。总统博拉·蒂努布于7月18日签署行政令,成立虚拟资产委员会,由尼日利亚中央银行(CBN)任主席,税务局和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任副主席。SEC保留对证券类资产的管辖权,央行负责非证券资产的支付、结算和托管服务。此外,参议院正审议《2026年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监管法案》,该法案已于6月通过二读,将制定交易所及其他数字资产企业的许可和合规要求。
目前,交易所和P2P运营商需立即调整交易系统、客户记录及代扣汇缴流程,以符合NRS要求。未来可能还需就代币托管、转换程序以及多币种税务处理发布进一步指引。
